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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现代警务站:24小时在线的“平安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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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现代警务站:24小时在线的“平安便利店”

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现代警务站:24小时在线的“平安便利店”

2025年兰州市城关区(chéngguānqū)小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方案(fāngàn) 2025年七里河区(qīlǐhéqū)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shíshīfāngàn)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tōngzhī)》、市教育局《兰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rùxué)(rùxué)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5〕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七教发〔2024〕42号)文件精神(wénjiànjīngshén),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zhìdìng)本方案。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全纳(quánnà)平等、阳光招生、公民(gōngmín)同招原则。 1.招生对象:本区(běnqū)户籍(hùjí)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2.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rì)前,含8月31日出生(chūshēng))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教育办(bàn)批准(pīzhǔn)备案。 各(gè)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全面(quánmiàn)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预防接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rùxuéniánlíng)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凡2025届七里河区小学(xiǎoxué)毕业生(bìyèshēng)、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我区升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来兰人员(rényuán)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七里河区的初中学校。 我区小学招生方案于6月12日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lùqǔ)工作(gōngzuò)于7月17日前完成。 我区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兰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shíshī)(shíshī)意见》(兰教发〔2025〕33号)文件规定时间(shíjiān)组织实施。 1.合理划定招生(zhāoshēng)片区(piànqū)。2025年我区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yǐ)单校划片为主要(zhǔyào)方式,部分(bùfèn)生源密集学校实行双片区或多片区的划片方式。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各校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对实际就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片区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调配入学,确保不新增大班额(dàbāné),确保区域内申请(shēnqǐng)入学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落实“教育入学(rùxué)(rùxué)一件事”继续实行网上报名(bàomíng)。2025年(nián)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甘肃省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家长可登录甘肃政务网甘快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页面报名。本次报名实行公安、住建(zhùjiàn)、教育等部门联动的网络报名审核机制,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xiànshàng)一网通办”。根据需要在学校设置线下办理站点(zhàndiǎn),进行现场政策解答和填报指导(zhǐdǎo),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推进“线下只进一门”要求落实。 3.继续实行排序录取。继续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对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有房(yǒufáng)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gèrén)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dìèrlèi)(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等(děng)情况,实行排序录取入学(rùxué)。对于人户分离、空挂户及没有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jiàoyùjú)招生办公室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统筹安排(tǒngchóuānpái)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4.确保入学材料真实有效。各学校要规范学生(xuéshēng)信息采集(cǎijí)工作,学生信息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zhùzhǐ)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hé)收入信息。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lìyòng)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értóng)报名时提供的(de)材料应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一经查实视其情节做出处理:七里河区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xiǎngyǒu)片区学校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相对就近且(qiě)有学位”原则统筹调配入学;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七里河区学校入学资格。 初中招生继续按照(ànzhào)“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duìkǒu)划拨、兼顾户口”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我区(qū)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由市、区教育局于5月29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yījù)为2024年9月30日之前我区上报(shàngbào)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城市四区(sìqū)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三)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zhāoshēng) 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招生工作由七里河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在确保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直系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小学继续采取划片招生,初中继续采取对口划拨(huàbō)招生。小学招生具体划片方案由七里河区教育局确定(quèdìng),初中招生具体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招办确定。兰州理工大学职工子女入学,应由高校(gāoxiào)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进行统一认定(rèndìng)。小学由招生学校(xuéxiào)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区(bàoqū)教育局教育办审核(shěnhé)备案,初中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市、区联合招办审核备案。 兰州理工大学附属小学(fùshǔxiǎoxué)招生报名必须在我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piànqū)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àn)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suǒzhāo)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xuéxiào)纳入审批地统一(tǒngyī)管理原则,学府致远学校小学部可(kě)通过区教育局统一指定的招生平台(píngtái)和公办学校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招生。如果学府致远学校(包括中小学(zhōngxiǎoxué)部)和凯文中学(初中部)在网上统一报名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秋季开学前可补录有就读意愿的外地回兰学生及外来(wàilái)务工随迁子女学生,但不得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 学府(xuéfǔ)致远学校(xuéxiào)和凯文中学在核定(hédìng)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报七里河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形式(xíngshì)、办学特色等,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源(shēngyuán)。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de)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piàn)内招生(zhāoshēng)和划拨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按(àn)“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小学(xiǎoxué)学生将不能享受小升初对口(duìkǒu)划拨政策、初中学生将不能享受优质高中(gāozhōng)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一)全力保障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深入(shēnrù)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yìwùjiàoyù)入学政策,合理(hélǐ)确定入学条件,不断完善相关(xiāngguān)措施,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ménkǎn),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条件(fúhétiáojiàn)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依法保障残疾儿童(cánjíértóng)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jùjué)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yīncán)失学辍学(chuòxué)。 (三)落实各类(gèlèi)优抚对象子女(zǐnǚ)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duìwǔ)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在七里河(qīlǐhé)城区工作生活的农村建档立卡(jiàndànglìkǎ)贫困家庭(pínkùnjiātíng)的适龄儿童,可在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件,经学校认定后入学。 (四(sì))落实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多孩子女“长幼(zhǎngyòu)随学”政策。各校招收(zhāoshōu)“长幼随学”适龄儿童时,按照招生顺序进行录取。在学校有学位的前提下,录取同一批次适龄儿童时,可优先录取“长幼随学”适龄儿童,但不得择校。 (一)6月12日(rì),由区委宣传部和区教育局通过报刊、网站、“七里河教育”微信公众号、QQ群和企业微信群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2025年七里河区(qīlǐhéqū)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shíshīfāngàn)》,辖区各小学于6月20日至26日公示《招生简章》。学校(xuéxiào)《招生简章》要明确招生条件(tiáojiàn)、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报名(bàomíng)网址以及家长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资料等。同时,各校(gèxiào)要做好招生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二)7月2日-7月5日,网上报名(bàomíng)。 (三)7月(yuè)6日-7月8日,学校在网上预审信息(学校审核后立即(lìjí)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短信)。 (四)7月9日(rì)-7月13日,学校现场审核证件(学校审核后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fāsòng)提示短信)。 (五)7月14日,学校进行网上(wǎngshàng)录取工作(录取结果(jiéguǒ)学校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短信)。 (六)7月15日(rì)-7月16日,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未(nèiwèi)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进行调配。 (七)7月17日(rì),公示新生名单,新生报名注册。 (八)9月30日前各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学籍的录入和注册工作(gōngzuò)。 七、网上报名(bàomíng)需准备的证件资料 (一)本区户籍的(de)适龄儿童 需提供:本人户口簿(hùkǒubù)和法定监护人在(zài)辖区内(nèi)的房产证(或网签过的购房合同)等基本证明材料。特殊情况的如有户无房还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市四区无房证明。 (二)本区(běnqū)乡镇特殊情况 因我区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居住地小学已整合撤并,家长在七里河城区(chéngqū)务工且户籍是(shì)本区乡镇整合撤并小学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城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区拆迁办签订(qiāndìng)的(de)拆迁协议或当地学校整合(zhěnghé)撤并证明(学校整合撤并证明由当地中心校出具)。 (三)优抚(yōufǔ)政策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xiànyìjūnrén)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yīngōng)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yǐnjìnréncái)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需提供:市(shì)双拥办或市教育局照顾政策文件和相关证件。 (四)外来(wàilái)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xū)提供:原籍本人户口簿原件、现住地监护人居住证(《甘肃省暂住(zànzhù)登记凭证》等无效)、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含(hán))之前。 学校(xuéxiào)按以下顺序排序录取入学: (一)有房有户(yǒuhù)的适龄儿童(A类); (二)有户(yǒuhù)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的适龄儿童(B类); (三)有房无户(wúhù)的适龄儿童(C类); (四)有户无房第二类(dìèrlèi)(公共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D类); (五)无户无房(wúfáng)的适龄儿童(E类)。 各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jìhuà)的(de),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按(àn)照以上顺序,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各类适龄儿童,学校要依据政策向家长和学生做好解释(jiěshì)工作,并且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diàopèi)入学(rùxué)。对不服从调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不再进行二次调配,对不按学校报名要求报到的学生,视为(shìwèi)自愿放弃在七里河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一)本区户籍、照顾政策适龄儿童报名(bàomíng)录取流程 七里河区户籍适龄儿童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xiànchǎng)审核(shěnhé)、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 1.网上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甘肃(gānsù)政务网甘快办(bàn)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页面报名,(网址详见学校(xuéxiào)《招生简章》),录入个人信息(gèrénxìnxī),选择片区学校(只选一所学校)。 2.现场审核(shěnhé):监护人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tōngzhī),持(chí)证明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学校依据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对各类别适龄儿童进行排序。 3.招生入学:学校按招生顺序依次(yīcì)对户籍是七里河区的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无法将某一类适龄儿童全部录取,则按落户时间(shíjiān)和购房时间顺序,依次录取。超计划(chāojìhuà)及优抚政策照顾对象、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děng)“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六年(liùnián)一个学位政策和因故放弃报民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bàngōngshì)在全区范围内,按“相对(xiāngduì)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4.注册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xìtǒng)通知或短信提示(tíshì)到学校报名注册。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报名录取流程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shěnhé)、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bànfǎ)。 1.网上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甘肃政务网甘快(gānkuài)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shì)”专区(zhuānqū)、“教育入学一件事”页面报名(网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录入个人信息,选择与居住证(jūzhùzhèng)地址对应的片区学校(只选一所学校)。 2.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入学(rùxué)报名(bàomíng)招生系统通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类别(lèibié)认定,学校依据购房时间和居住证签发时间,对报名适龄儿童进行排序。 3.招生入学:学校对符合条件的(de)适龄儿童按顺序依次录取。 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yóuqū)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bàngōngshì)根据全区学位空额情况,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4.注册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根据(gēnjù)入学报名招生系统(xìtǒng)通知或短信提示到学校报名注册。 各学校(xuéxiào)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guānyú)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yánjìn)”纪律(jìlǜ)要求,严格落实兰州市教育局(jiàoyùjú)《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de)通知》要求,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学校私自与家长、学生签订的录取协议。集团化办学学校以及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循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各校要加强班额管理(guǎnlǐ),严格坚守班额政策底线要求,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dàbāné),对超出核定招生(zhāoshēng)计划的学校将予以严查。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确保各班级(gèbānjí)生源结构均衡、师资配备均衡、办学条件均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新生(xīnshēng)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收择校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xuéshēng)。严格执行“凡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和(hé)“凡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yōuzhì)高中对口分配(fēnpèi)名额”的政策。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要求,坚决制止任何学校空挂学籍或(huò)(huò)违规接收借读生,不得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xíngzhèngbùmén)批准录取的学生或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申报学籍。 各学校要严格(yángé)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和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持续常态化开展(kāizhǎn)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依规认真排查(páichá)并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fǎdìng)监护人无正当理由(zhèngdānglǐyóu)未送适龄儿童少年(shàonián)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各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mínbànxuéxiào)要严格执行在发改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xiàngm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yánjìn)跨学期收费。任何(rènhé)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以(yǐ)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各校(gèxiào)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gōngzuò)流程,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社会(shèhuì)监督(jiāndū)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全面公开,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加强全程监督监管,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职,统筹规划教育资源(jiàoyùzīyuán),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jiēshòu)义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和监督各项招生工作,对(duì)违反政策规定的(de)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yánsùchǔlǐ),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责。 各学校要加强(jiāqiáng)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生信息,解读(jiědú)政策热点,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1.2025年七里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zhāoshēng)计划和招生片区 2.2025年(nián)七里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时间流程图 3.2025年七里河区(qīlǐhéqū)小学一年级招生各校咨询电话一览表 4.2025年七里河区(qīlǐhéqū)小学一年级招生网址 2025年(nián)6月12日 兰州市安宁区2025年小学(xiǎoxué)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划片(huàpiàn)范围 根据《甘肃省(gānsùshěng)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兰州市2025年(nián)义务教育招生入学(rùxué)(rùxué)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5〕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阳光招生,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shì)”落地(luòdì)见效。结合全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法依规(yīguī)原则。对于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 含8月31日出生)的(de)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免试注册入学(rùxué),不得擅自以在家(zàijiā)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xūyào)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全面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条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kāixué)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属地入学原则。确保每个区域的教育资源能够合理分配与有效利用,让适龄儿童在其所属的辖区内公平接受教育。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凡择校(zéxiào)入学的学生(xuéshēng),小升初时不享受(xiǎngshòu)对口划拨政策。 (三)全纳平等原则。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rùxué)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延迟。非本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以(yǐ)居住证为主要依据(yījù),保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上尽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tígōng)一个(yígè)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变相考试等方式确定生源,严禁(yánjìn)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zhèngshū)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四)公民(gōngmín)同招(tóngzhāo)原则。公办(gōngbàn)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包括省、市属、事业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五)公正公开原则。招生(zhāoshēng)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qúdào)等环节全部公开。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shíxiàn)“教育入学一件事”全流程整合。确保线上认证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等信息,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学校要规范学生信息采集(cǎijí),严禁(yánjìn)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xiǎo)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规范招生行为,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严格按节点流程完成(wánchéng)任务,整个(zhěnggè)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监督。 (六)自主招生(zhāoshēng)原则。区教育局在招生工作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工作宣传,稳定招生区域内生源,遏制择校(zéxiào),确保招生工作平稳(píngwěn)有序开展。 (七)顺序录取原则。各学校将按照(ànzhào)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原则,分“区内户籍(hùjí)儿童(értóng)”和“区外户籍儿童”两个批次,按照规定顺序规范有序进行(jìnxíng)录取,按顺序超计划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全区统筹指定入学。 (八)维护稳定原则。全面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违规(wéiguī)行为追究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申诉渠道(qúdào)。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格(yángé)处理、严肃追责。 (一)辖区小学招生对象(duìxiàng)、方式及时间 1.招生(zhāoshēng)对象(duìxiàng)。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安宁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采取网上入学申请(shēnqǐng)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对网络信息反馈不充分的,各学校会同公安、住建(zhùjiàn)等(děng)部门采取联审核查机制审核相关信息。对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监护人自主进行网络申请有困难,也可委托学校设立的代办点代为申请。 3.招生时间(shíjiān)。辖区省、市、区属及民办小学网络登记统一申请(shēnqǐng)(shēnqǐng)时间为6月(yuè)19日8:00—6月25日20:00;电脑(diànnǎo)派位学校现场(xiànchǎng)(xiànchǎng)资料审核(shěnhé)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超计划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3日。省属事业高校附属小学及区属小学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录取调配时间为7月7日—11日;辖区所有小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为7月12日11:00,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2日13:00—17:00。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仅能待秋季开学前一周,由区(yóuqū)教育局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实施统筹调配入学。 (二)市属公办(gōngbàn)小学及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1.严格招生秩序。严禁无计划(jìhuà)、超计划招生,严禁随意(suíyì)扩班、批量插班等以(yǐ)任何形式“掐尖”选生源。招生简章要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正式发布,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家长,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zhāolǎn)生源。 2.规范招生流程。市属公办(gōngbàn)(gōngbàn)和民办小学在全区统一招生平台同时进行招生录取。监护人依据招生日程安排,扫码(sǎomǎ)登录安宁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进行网络入学申请;学校(xuéxiào)遵照录取办法组织网络审核(shěnhé)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录取;若(ruò)报名(bàomíng)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生源100%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经市区(shìqū)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收(zhāoshōu)范围,但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未被(bèi)录取的学生,按时间节点到所在片区公办学校现场审核,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放弃电脑派位已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安排入学,并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 3.遵照录取(lùqǔ)(lùqǔ)办法。民办小学报名(bàomíng)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计划的(de),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优先满足安宁区(户籍(hùjí))适龄儿童入学需求(xūqiú),录取方式参考本(běn)方案录取办法:分“区内户籍儿童”和“区外户籍儿童”两个批次。第一批次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100%电脑随机派位(pàiwèi)(pàiwèi);第一批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将开启第二批次100%电脑随机派位;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tíchūshēnqǐng),可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区招生,不得跨兰州市招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秋季开学前可补录有就读意愿的外地回兰学生及外来随迁子女,但不得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市属公办学校按照历史沿革录取户籍在安宁区范围且在安宁区居住的适龄儿童,严格按招生流程审核录取;市属及民办学校现场审核录取需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三)辖区省属、区属公办小学(xiǎoxué)招生办法 各学校(xuéxiào)要依据本方案相关工作要求(yāoqiú),制定本校招生(zhāoshēng)方案,依照录取顺序类别按时间节点(jiédiǎn)开展招生工作。省属事业高校所办小学不得拒绝片区内及(jí)符合条件学生(xuéshēng)(所属高校正式职工子女视为片内生),不得招收片区外学生。各小学自6月中旬开始向(xiàng)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在校门口公示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报名时间、网上报名申请端口、招生条件、招生片区、资料准备、咨询电话等(děng)信息。同时,需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家长咨询,确保本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家长对招生政策应知尽知。 第一批次(cì):安宁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照本《方案》到片区学校审核资料,适龄儿童在甘肃省(gānsùshěng)政务网招生入学一件事报名成功后,对进一步提供佐证材料需(xū)准备本人户口簿、父母或(huò)其他法定监护人房(fáng)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dǎ)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等(děng)基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在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打印)有(无)房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顺序.A类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jiānhùrén)户籍上(shàng),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为个人(gèrén)户口(hùkǒu)或户口随(suí)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三(dìsān)顺序.C类 有户住公房。包括:①适龄儿童户口在(zài)片区内监护人(jiānhùrén)户籍上,户口所在(suǒzài)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以上包括事业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第四顺序.D类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因故未(wèi)在片(piàn)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监护人户籍属于片内户籍,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zhèngcèxìng)保障。学校依据《2025年兰州市(lánzhōushì)安宁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相关(xiāngguān)标准进行认定,参照《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及保障范围一览表》录取入学。 【注】符合要求的区内户籍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在(zài)学校(xuéxiào)(xuéxiào)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各(gè)招生学校对照片区内户籍、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除上述顺序类别之外,对参加电脑派位未(wèi)被录取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zīgé)的儿童;在填报热点学校按照招生顺序超出招生计划且落户时间较短的户籍儿童;房屋产权未达到30%以上的户籍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挂靠(guàkào)户(适龄儿童与(yǔ)户主关系(guānxì)为其他关系或非亲属关系等)、社会集体户、个人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由安宁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qíngkuàng),依据户口办理时间和(hé)居住地址相对就近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cì):非安宁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在甘肃省政务网招生入学一件事报名成功后(hòu),对(duì)进一步提供佐证材料需准备监护人在安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籍(yuánjí)户口簿及房(fáng)产(或(huò)租房)证明(zhèngmíng)、儿童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前置条件)基本证明材料。已在安宁区购房、参加社保(监护人在安宁区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还需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fāpiào)、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必须(bìxū)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rú)有出入,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情况特殊的需家长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第一顺序:F类 有证有房(fáng)有社保。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且在其他区无房产并(bìng)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提供兰州市不动产登记(dēngjì)事务中心网点(wǎngdiǎn)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第二顺序:G类 有(yǒu)证有房。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gòumǎi)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第三顺序:H类 有证租房有社保。监护人属于(shǔyú)租房持有(chíyǒu)居住证、租房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需(xū)提供在安宁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 第四顺序:I类 有证(yǒuzhèng)租房。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的(de)随迁子女。 【注】符合要求的进城(jìnchéng)务工、随迁(suíqiān)人员适龄子女。各招生(zhāoshēng)学校按照在片区内购房、缴纳社会保险和居住时间长短(chángduǎn),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区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指定入学。 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制定本校2025年(nián)招生(zhāoshēng)工作(gōngzuò)方案,各校方案于6月16日前(rìqián)将纸质签字盖章件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电子版同时上报,由区教育局导入招生系统向社会公布。 (四(sì))新建住宅区儿童入学 依据《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guīhuà)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共服务设施与(yǔ)项目“同步(tóngbù)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de)基本要求,配建了学校(xuéxiào)的新建住宅区,配建学校与住房须同步交付使用。无配建学校新建住宅区相对集中的区域,片(piàn)区学校学位不足时,该住宅区将率先被调配至其他学校招生。部分热点学校片区(piànqū)内新建住房涌现,人口激增,就学矛盾突出,当片区学校入学儿童超出招生计划后,交付时间排序靠后的新建住宅区内安宁区户籍(hùjí)儿童将率先调配,随迁子女按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入学。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因各种原因未认定产权(chǎnquán)的房产不予认定。 1.信息真实。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适龄儿童报名上传至甘肃政务服务网(fúwùwǎng)“招生入学一件事”招生系统(xìtǒng)的各项(gèxiàng)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取消本片区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对持有伪造或虚假(xūjiǎ)入学资料的学生家长,以(yǐ)系统中上传的虚假信息照片为线索,根据相关(xiāngguān)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缓学规办。因(yīn)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qí)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医院证明或病历,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备案。延缓期满后,应(yīng)及时入学。 3.特殊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持有残疾证的安宁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经安宁区评估鉴定(jiàndìng)小组鉴定意见(yìjiàn)安排到安宁区特教中心入学或者到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小学随班(suíbān)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shàngménfúwù),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4.服从调配。安宁户籍适龄儿童不(bù)服从调配的(de)将指定入学。非(fēi)安宁户籍适龄儿童不服从调配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安宁区公办学校入学,回户籍地就读。 5.一个学位。为有效落实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liùnián)内只提供一个学位(以2020年及以后入学数据库为准,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qíngkuàng)除外),系统比对筛选出的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lǐngdǎoxiǎozǔ)调配(diàopèi)入学。 6.房产证明(zhèngmíng)。使用系统数据无法核实的房产信息需提供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从(cóng)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或该中心网络打印为准。无房产证仅持购房(gòufáng)合同(hétóng)的,合同中购房人(gòufángrén)必须(bìxū)为适龄儿童监护人,并同时出具购房机打发票原件和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发票购房人名称与购房合同房产所有人必须一致。私下交易的购房合同,不予认可。 7.严控择校。辖区(xiáqū)小学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填报审核学校只能按照片区学校(或派位学校)选择,凡是跨片区、跨区的(de)择校生不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且属于调配对象。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zhāoshōu)已被其他区或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xuéshēng)。 8.长幼随学。同一监护人子女中,长子(女)已(yǐ)在安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qūshǔ)公办学(bànxué)校就读,次子(女)当年需入学的(de)家庭,可自愿(zìyuàn)申请。在学校核定学籍信息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在现场审核(shěnhé)时由家长申请“长幼随学”,区属公办学校将在顺序(shùnxù)录取且有学位(xuéwèi)的基础上酌情考虑。对参加电脑派位、省属事业办学、区属非片区招生对象不予考虑。若同校学位不足,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协调至同一片区或相邻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确保两孩通勤(tōngqín)便利。若有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在现场审核时自愿向(xiàng)学校提出“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申请。 9.统一(tǒngyī)招生。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政策要求,优化(yōuhuà)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加快实现(shíxiàn)报名、材料审核、录取(lùqǔ)“ 线上一网通办”。2025年安宁辖区小学入学报名全面实现在线招生。准备材料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针对不(bù)熟悉(shúxī)在线操作的群体,片区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帮办代办,由(yóu)学校指导家长操作,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一年级国网学籍录入人数和名单,将严格与招生系统(xìtǒng)录取人数进行比对。招生结束后,各校不得私自招生。 1.网络入学申请。正式(zhèngshì)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于6月19日8:00时至6月25日20:00时。安宁辖区(xiáqū)所有适龄儿童入学正式网络报名,各学校提前(tíqián)张贴(zhāngtiē)公布报名端口。监护人(jiānhùrén)点击进入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注册后,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办理页面,录入个人信息,根据户籍及居住地址确认片区审核(shěnhé)学校。 2.网络资料(zīliào)审核及超计划学校(xuéxiào)电脑派位录取。6月(yuè)19日至6月26日所有(yǒu)公民办学校进行网络填报资料线上审核,期间对有问题的信息予以反馈,请家长及时关注政务服务网随时查看状态。电脑派位的学校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wèi)(wèi)6月27日至29日,超计划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3日。当日下午短信通知派位结果。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入学条件在7月5日至6日到所属片区学校现场资料审核。 3.信息审核及录取。7月5日至6日各学校设立统一现场审核点,实行集中(jízhōng)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到(dào)审核点参加资料审核,审核时将(jiāng)依据户籍、居住证、房产等信息对儿童进行入学类别认定(rèndìng)。 4.信息审核(shěnhé)及录取。7月7日至11日各学校将户籍、居住证、房产等信息分别对接(duìjiē)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排序录取。 5.公布入学名单。7月12日11:00时,各学校公布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名单(lùqǔmíngdān),短信通知(tōngzhī)家长录取结果。 6.办理录取入学(rùxué)。7月12日13:00——17:00,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凭(píng)短息通知到(dào)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学校在报名系统确认(quèrèn)。不按现场确认时间来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及时联系家长,告知报到注册事宜。同时,各学校将实际录取名单(lùqǔmíngdān)在招生系统确认备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入学申请、2025年6月25日后户籍迁入安宁区的儿童或在2025年6月25日后办理居住证(jūzhùzhèng)的儿童须(xū)在秋季开学前一周内提出申请,由(yóu)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1.金城(jīnchéng)实验小学(北京(běijīng)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东方学校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招生入学一件事”统一平台中进行报名招生,网络报名超计划将采取电脑派位(pàiwèi)随机录取。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段(shíjiānduàn)进行网络审核、现场审核,若资料审核时有虚假情况(qíngkuàng),取消(qǔxiāo)派位资格,学校留存佐证,调配至其他学校。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市区代表(dàibiǎo)、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计算机专家、家长代表、招生学校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电脑派位结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xíngzhèngbùmén)及学校共同签字认可,派位结束后短信通知。 2.师大附小、交大附小、农大附中小学部在(zài)甘肃政务服务网“招生入学一件事”统一平台中进行报名招生。按计划招收所属高校职工子女,不得招收“联办、共建(gòngjiàn)”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de)适龄(shìlíng)儿童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xuéshēng)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所属高校教职工及本单位直系适龄子女视为片内生,相关资料应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chūjù)正式函件(hánjiàn),由学校提前初审后报安宁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3.辖区所有小学(xiǎoxué)一年级(yìniánjí)招生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确认实际录取名单,认定为非片区(piànqū)招生的在招生系统中标注备案,其毕业时不享受对口初中划拨政策,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7月(yuè)14日辖区各中小学将(jiāng)新生报到名单(纸质盖章件、校长签字)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 (八)辖区(xiáqū)各小学招生计划 根据2025年摸底(mōdǐ)掌握的小学适龄儿童数据及毕业班数,结合各小学可提供学位情况(qíngkuàng),全区小学共下达(xiàdá)招生计划115个班5490人,其中区属学校90个班4395人,省属事业单位办学(bànxué)9个班495人,市属办学8个班320人,民办学校办学8个班280人。 三、小学招生报名(bàomíng)端口 1.扫描下载(xiàzài)APP或登录小程序,登录后即可在手机端进行报名。 2.用户(yònghù)点击(diǎnjī)(diǎnjī)进入甘肃(gānsù)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 ,点击注册/登录。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在“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shìxiàng)服务专区中,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办理页面,点击立即办理即可。 为了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在近几年小学(xiǎoxué)招生划片范围的基础上,2025年通过对本区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摸底(mōdǐ)统计、实地调研及按照历史沿革并征求各学校意见,现对(xiànduì)安宁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做如下规定,请各学校按照划定范围认真做好招生工作(gōngzuò)。 (一(yī))区属小学招生范围 1.招生学校:滨河(bīnhé)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zhì)黄河水岸颐园、洄水湾,西至关山沟--安宁东路--十里店东街(含安宁庭院),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jiēdào)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j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十里店联校(东校区(dōngxiàoqū)招收低年级部) 招生范围:东至(zhì)关山沟--安宁东路--十里(shílǐ)店东街,西至十里店粮站路口--安宁东路--中和教育世家(shìjiā)(不含中和教育世家)--十里店南街--建宁路--和平路(含省委党校),南至北(nánzhìběi)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jiēdào)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招生学校(xuéxiào):培黎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十里店粮站路口--安宁东路--中(zhōng)和(hé)教育世家(含中和教育世家),南至中和教育世家--建宁路,西至大青沟,北至大青山区域(qūyù)内(nèi)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培黎小学片区适龄儿童根据入学(rùxué)条件可选择培黎小学或水挂庄小学填报。 4.招生(zhāoshēng)学校:水挂庄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大青沟,西至学府路,南至安宁西路,北至大青山区域(qūyù)内(含(hán)东兴佳苑、赵壁洼村)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suíqiān)子女。 5.招生学校:孔家(kǒngjiā)崖第一小学、孔家崖第二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大青沟--和平路(不含省委党校),西至学府路--岩子街(含消防(xiāofáng)教导队、时代(shídài)星空、嘉盛宁和园(jiāshèngnínghéyuán)、银河家园),南至北滨河路(bīnhélù),北至安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招生学校:兰飞小学(xiǎoxué) 招生范围:东至学府路,西至长风街,南(nán)至建宁东路,北(běi)至兴安路(含亚泉湾)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qǐshìyè)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7.招生学校:万里小学(xiǎoxué) 招生范围:东至(zhì)学府路,西至万里(wànlǐ)家属院西区(以长风电子科技公司为界、含法大家园、电力科学研究院),南至兴安路(不含亚泉湾),北至北环路以南(yǐnán)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dānwèi)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suíqiān)子女。万里小学片区适龄儿童根据入学条件可选择万里或长风小学填报。 8.招生学校:银滩(yíntān)路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万新(wànxīn)南路--刘电小区(xiǎoqū)--岩子街(含刘家峡水电厂小区、热电(rèdiàn)有限公司小区、兴兰阳光里、明居印象、天居·锦河丹堤、众邦金水湾),西至兰亭雅居--省科技馆西端(含省科技馆)--中海(zhōnghǎi)凯旋门(kǎixuánmén)东区(含中海凯旋门)--甘农大校园(不含甘农大校园),北至安宁西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内(nèi)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含宝兴庄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9.招生(zhāoshēng)学校:阳光小学 招生(zhāoshēng)范围:东至银滩桥,西至通达街,北至富强路(lù),南至北滨河路(不含众邦金水湾)区域内(nèi)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0.招生学校:长风(zhǎngfēng)小学 招生(zhāoshēng)范围:东至长风公园路--长风电子科技公司(含长风电子科技公司)--植物园,西至桃林(táolín)路(桃林路新修路接北环路,不含桃林村(cūn)),南至安宁西路,北至北环路植物园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dānwèi)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1.招生学校(xuéxiào) :崔家庄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桃林路(lù)--王府饭店,西至莫高大道--莫高大道北(běi)延伸路段,北至北环路(含桃林村),南至建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j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2.招生学校(xuéxiào) :刘家堡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甘农大校园(含甘农大校园)--中海凯旋门东区(不含中海凯旋门),西至深安大桥(dàqiáo),北至银安路,南至北(nánzhìběi)滨河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zǐn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3.招生学校(xuéxiào) :吉杰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省科技馆西端(不含省(hánshěng)科技馆),西至莫高大道(含幸福家园),北至建宁西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内的(de)所有(suǒyǒu)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吉杰小学片区适龄儿童根据入学条件可选择吉杰小学或刘家堡小学填报(tiánbào)。 14.招生学校:海亮小学(xiǎoxué) 招生范围:海亮(hǎiliàng)滨河壹号小区内的所有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suíqiān)子女。海亮小学(xiǎoxué)片区适龄儿童根据入学条件可选择海亮小学或崔家庄小学填报。 15.招生学校:安宁堡小学(xiǎoxué) 招生范围:东至(zhì)莫高大道(不含幸福家园)--桃林村(不含桃林村),西至咸水沟,南至北(nánzhìběi)滨河路,北至仁寿山区域(qūyù)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安宁堡小学片区适龄儿童根据入学条件可选择(xuǎnzé)安宁堡小学或安宁区碧桂园小学填报。 16.招生学校(xuéxiào):碧桂园小学 招生范围:碧桂园小区内的所有在籍居民(jūmín)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7.招生学校:华中师范大学(huázhōngshīfàndàxué)安宁附属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咸水沟以西安宁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zǐnǚ)及进城务工(wùgōng)随迁子女。 招生学校:九合中学、瞿家尖小学、朱家井(jǐng)学校 招生(zhāoshēng)范围:所属区域内所有街道(jiēdào)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所属区域(qūyù)内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dānwèi)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招生学校:安宁区第一中学(zhōngxué)北校区 招生范围:福源新城区域内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zǐnǚ)及进城(jìnchéng)务工随迁子女。福源新城区域学生统一安排(tǒngyīānpái)到安宁区第一中学北校区就学。 (二)驻区小学(xiǎoxué)招生范围 招生(zhāoshēng)学校:师大附小、交大附小、农大附中 招生范围:所属大学校园内教师职工子女(zǐnǚ)及校园内本区户籍学生、进城务工随迁(suíqiān)子女。 招生学校:兰州金城实验小学(xiǎoxué)(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 招生范围:户籍在安宁区(ānníngqū)范围且在安宁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招生学校:兰州东方(dōngfāng)学校 招生范围:户籍(hùjí)在本区的(de)适龄儿童及依法取得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五(wǔ)、安宁辖区2025年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安宁区规范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如下(rúxià): 安宁区纪委(jìwěi)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7662393 安宁区(ānníngqū)教育局(jiàoyùjú)督导室 7663723 安宁区(ānníngqū)教育局(jiàoyùjú)办公室 7666148 安宁区教育(jiàoyù)局(jiàoyùjú)教育股 7666178 西固区2025年(nián)义务教育学校 辖区各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 根据《兰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zhāoshēng)入学(rùxué)工作实施(shíshī)意见》(兰教发〔2025〕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本区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小学(xiǎoxué)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jiàoyùjú)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局联合统一组织实施。 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yuè)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西固区(xīgùqū)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fúhétiáojiàn)的持有西固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凡西固区(xīgùqū)2025 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wàidì)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需到我区升学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miǎnshì)升入本区初中学校。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免试就近(jiùjìn)、全纳平等、阳光(yángguāng)招生原则。 我区小学招生方案于(yú)6月12日向社会公布(gōngbù),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 我区(wǒqū)初中(chūzhōng)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兰州市2025 年(nián)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5〕33号)文件规定时间组织实施。 1.招生(zhāoshēng)时间:全区小学(xiǎoxué)招生统一时间为7月1日--20日。各小学6月下旬在校门口公示(gōngshì)网上注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招生条件、招生片区、准备资料、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qúnzhòng)来访,确保本校服务片区内的(de)所有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方式:2025年西固区采取网上(wǎngshàng)报名加现场验证(yànzhèng)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学生报名统一通过甘肃政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区)或“甘快办”APP进行报名,实施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联动(liándòng)的网络报名审核机制。报名学校(xuéxiào)根据孩子户籍(hùjí)和监护人房产实际确定学校。 3.招生顺序(shùnxù):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fángchǎn)情况(qíngkuàng),依据“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招生类别顺次录取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公平公正接受义务教育。学位(xuéwèi)过于紧张的(de)学校,如果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容纳,则按适龄儿童成为该类别的时间先后(xiānhòu)排序入学。因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招生类别、排序情况等,调配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指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户籍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主和(hé)户籍所在房产所有人均为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家庭户口)儿童。指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户籍随监护人在片区内祖辈(三代(sāndài)以内)户籍上,户主和户籍所在房产所有人(suǒyǒurén)为适龄儿童祖辈(三代以内),且(qiě)父母在兰州市城市四区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儿童。指(zhǐ)适龄儿童监护人在(zài)片区有房产,入学儿童户籍在西固区但不在片区房产上。 第四顺序:D类有证有房儿童。指监护人持有西固区居住证,片区内房产(fángchǎn)为监护人所有(suǒyǒu)。 第五顺序:E类学校(xuéxiào)撤并及西固户籍进城务工儿童(értóng)。指因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农村小学撤并,监护人在我区城区务工且(qiě)城区无房。还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监护人在我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监护人已(yǐ)在城区购房的,按(àn)C类购房所在片内学校报名入学。 第六顺序:F类有户无房(wúfáng)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hùjí)在学校片区内(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但(dàn)监护人城市四区无房,暂时租住在片区内。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第七顺序:G类有证租房儿童。指监护人持有西固区居住证,居住证所在位置和所租房屋(fángwū)在学校片区内,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zhèngmíng)。 第八顺序:H类其他类儿童。不(bù)属于(shǔyú)上述类别,但仍申请在西固区入学的儿童。 4.兰炼(lánliàn)一中附属实验学校(xuéxiào)一年级招生(zhāoshēng):4个班招生计划用于统筹解决(jiějué)兰炼一小(福利二小)、兰炼二小和福利三小未被录取(lùqǔ)的学生,剩余计划面向区内其他学生招生。具有西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在6月24日至(rìzhì)26日申请网上报名。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片区内学校。 5.招生要求:(1)因疾病或(huò)特殊情况需要延缓(yánhuǎn)入学的(de),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病历,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备案。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2)适龄儿童(értóng)报名(bàomíng)上传至招生系统(xìtǒng)的各项材料应真实有效。今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入学一件事系统与省公安厅和自然资源局已对接,可核查入学儿童和户主户籍(hùjí)信息(xìnxī),以及监护人房产信息。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wèi),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取消本片区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直接调配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对持有伪造或虚假入学资料仍滋事的家长(jiāzhǎng),以系统中上传的虚假信息照片为线索,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移交(yíjiāo)公安部门依法(yīfǎ)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相关责任。(3)各校(gèxiào)通过政策性保障招收的入学学生,要将享受政策的依据、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4)要求辖区所有(suǒyǒu)学校(含市属小学和农村小学)都必须通过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对个别无法(wúfǎ)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学校可视具体情况代报,但鼓励家长自己操作。 6.相关说明:(1)各学校(xuéxiào)(xuéxiào)招生按(àn)招生顺序依次招生(A,B,C,D,E,F,G,H),按顺序招满后,未招收的学生由学校和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自动放弃在西固区公办学校入学机会,回(huí)户籍地就读(jiùdú)。(2)所有入学儿童必须(bìxū)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bàomíng),7月5日后不再接受网上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登记后在8月底开学前(qián)调配入学。(3)农村各校仍按原片区(piànqū)招生。(4)落实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xuéwèi)(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后台审核系统可自动比对,核查学位是否占用(zhànyòng)。(5)监护人无房产证仅持购房(gòufáng)合同的,须同时(tóngshí)出具购房机打发票原件和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发票购房人名称与(yǔ)购房合同房产所有人必须一致。私下交易的购房合同,不予认可。(6)正在建设中的小区,已入住的(指已办理入住手续(shǒuxù)的),片区内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排序解决入学。未入住的,在实际居住地片区报名入学。正在建设中的小区,不列入划片招生范围,待建成后统筹划片。 7.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今年兰州市各县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进行,推进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bùmén)联动的网络报名审核机制,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cáiliào),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bàn)”。根据需要(xūyào)在学校设置线下办理站点,进行现场政策解答、材料审核、填报指导等工作,明确(míngquè)入学需要提交(tíjiāo)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适龄儿童监护人可(kě)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注册登录甘肃省(gānsùshěng)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学校审核、录取后(hòu)反馈结果。 1.全力保障来兰(láilán)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jūzhùzhèng)(jūzhùzhèng)为主要依据”的(de)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需提供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及房产证明(或(huò)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在2025年7月1日前尚未领取到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bùnéng)在西固区申请入学,建议回原籍入学,待居住证办理好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pǔtōngjiàoyù)能力的持有残疾证(cánjízhèng)的残疾儿童建议到临洮(líntáo)街学校特教班入学,或者到片区内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需要专人(zhuānrén)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3.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zǐnǚjiàoyù)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shāngcán)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为强省会和强县域做出(zuòchū)重大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可(kě)(kě)在入学报名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对意愿学校有学位(xuéwèi)的可调配照顾入学。 4.落实(luòshí)义务教育多孩子女“长幼(zhǎngyòu)随学”政策。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落实“长幼随学”。对于学位(xuéwèi)过于紧张的学校,幼随长入学儿童须在(zài)前三类中。对于排序靠后确实不能录取需调配到其他学校的,在调配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家长也可申请将(jiāng)老大转入该(gāi)调配学校,以解决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需求。在市、县区范围自由择校的学生不享受“长幼随学”政策。 各学校要落实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yángézhíxíng)大班额消除计划。按照上级部门今年对西固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要求,小学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一班额不得超过50人。对超班额招收或者(huòzhě)转入的学生(xuéshēng),以及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审批,不予建立学籍,不拨付(bōfù)公用经费。严禁出现人籍分离(fēnlí)、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凡(fán)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duìkǒu)划拨”和“凡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政策,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liúdòng)。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bùdé)分设(fēnshè)重点班、实验班。不得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与招生(zhāoshēng)入学挂钩,以违规考试等“掐尖”方式招生,设置重点学校或(huò)重点班等。 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完成(wánchéng)各类别学生的(de)核查与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各校应(yīng)依据该类别时间依次排序录取。并做好未录取学生家长(xuéshēngjiāzhǎng)的解释、疏导和分流工作,严禁工作简单粗暴(cūbào),力争矛盾不出校,不上交。 辖区各招生学校(含市属各小学(xiǎoxué))要按要求向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各类招生工作材料(cáiliào),包括招生方案、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情况(qíngkuàng)说明等。 区教育局将在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阶段联合区教育局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学托”“学贩(xuéfàn)”行动,维护招生秩序;对于在招生工作中(zhōng)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bùliángyǐngxiǎng)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qīngzhòng)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rényuán)责任等处罚。各校要畅通家长监督渠道,如学校门口张贴监督电话,及时公布录取名单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合理调用教育资源,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jiēshòu)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做好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入学工作。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矛盾风险摸排和应急反应机制(jīzhì),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确保(quèbǎo)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和(hé)落实(luòshí)《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等文件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坚决不允许大班额招生;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任何(rènhé)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rènhélǐyóu)拒绝正常划拨学生。各校要畅通举报渠道,对顶风违规招生行为及其(jíqí)他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实查处。 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yījí)、籍随人走”的规定,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各校应(yīng)在学生入学(rùxué)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学籍,9月23日前完成新生国网学籍注册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zhèngcè),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shēnghuófèi)。任何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以(yǐ)“预定校服”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在报名资格审核、入学登记等(děng)(děng)现场集中办公环节,要通过增加受理(shòulǐ)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防止人员聚集。 附件1:西固区城区(chéngqū)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说明 附件2:西固区(xīgùqū)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fùjiàn)3:2025年西固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4:2025年西固区初中(chūzhōng)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5:小学招生政策性(zhèngcèxìng)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 附件(fùjiàn)6:2025年小学招生调配入学办法 附件7:各校(gèxiào)和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2025年(nián)6月10日 源:兰州城关微(wēi)教育、兰州安宁微教育、西固发布、七里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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